2007年9月1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为友开发票 违法受处罚
廖壮清

  近日,常山县国税局对私自给他人开具发票的徐某处以500元罚款,并暂停其一个月的发票使用资格。
  前段时间,有位经营水果的朋友销售一批西瓜,需要税务发票结账,请徐某帮忙。徐某碍于朋友面子,用自己领购的发票为其开了两份。结果,税务人员在校验发票时发现其填开内容超出其核定经营范围。